攸關日本國命運的舊金山和約 在61年前 (1952) 的上個月正式生效.
其中規定日本放棄台灣 (福爾摩沙)和澎湖群島.
也就是, 在此合約生效後, 在法理上台灣不再屬於日本, 換句話講,
在1952 年之前, 在台灣出生的人, 法理上原都是日本人.
在我家, 除了我之外, 其他都在1952年之前 (和1985年之後) 出生,
照算起來, 也都曾是日本人!
得知此國際事實之前,
我從來沒想過自己和家庭其他成員其實有"不同國"的歷史背景.
這有點尷尬.
至於這對個人未來命運有何影響, 十分有趣, 值得花時間推敲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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